生态环境部2019—2020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交办登封问题办理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07 11:08 信息来源:登封市环境整治攻坚办公室 访问量:

2019年6月13日 告成镇 河南国电能源利鑫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S237(阳城大道)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检查情况:1、因该企业未办理安全许可证已停产状态。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该企业已停止开采行为,现已做交接复垦事宜。 
3、投诉人反映该企业的露天煤矿粉尘污染事件经调查属周边居民及农户反映,现周边部分民宅获取赔偿拆迁事宜(目前3个生产队,一共146户已赔偿到位)。 
4、现场煤矸石露天堆放,部分堆料未覆盖存在扬尘隐患,厂区周边未见围挡。
1、关于反映“现场煤矸石露天堆放,部分堆料未覆盖存在扬尘隐患”问题
河南国电能源利鑫煤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对露天渣土进行覆盖,并用洒水车、雾炮车对渣土区域进行降尘,现场调查人员要求该企业平时对矿区做好扬尘管控措施加强洒水降尘,目前,交办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反映“厂区周边未见围挡”问题
由于河南国电利鑫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时间过长,周边围挡受滑动影响部分被损坏,该企业拉有警戒线、设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对矿区周边安全进行巡查,针对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查处的问题,该企业严格按照上级提出的要求,立即行动落实,于2019年6月20日和郑州市珠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对矿坑四周约2600米全部用绿色彩钢瓦进行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计划投资40万元,工期60天,预计2019年9月20日前整改到位。
登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依法对河南国电能源利鑫煤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叁万元。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告成镇政府对经济发展办公室包矿人员韩晓东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2019年6月23日 东华镇 东华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地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S323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存在问题:沙土未进行覆盖,未装置雾化喷淋装置,未按照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予以落实。 1、责令施工方立即对该施工点“部分黄土裸露未完全覆盖”问题采取防尘网覆盖加固处理,确保无死角覆盖;今后严禁使用黄土裸露晾晒法处置含水量过高土方,确保不出现空气污染问题。
2、要求施工方在没有全部竣工前,继续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3、立即要求施工方在作业前把喷淋雾炮按标准设置到位。
登封市交运局对该段管理人员卢明亮进行通报批评、罚款一千元,并对问题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对该施工单位登封市嘉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5000元整。
2019年7月5日 阳城区 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该企业排放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上不同,排污许可证DA002、DA003、氧化铝、载氟氧化铝仓与DA001主要排放口合并,DA005和DA007阳极车间两个排放口合并为一个排放口;2.铝硅合金生产车间在排污许可证上没有相关描述。 1、关于反映“1.该企业排放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上不同,排污许可证DA002、DA003、氧化铝、载氟氧化铝仓与DA001主要排放口合并,DA005和DA007阳极车间两个排放口合并为一个排放口”的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于2017年9月对电解除尘及脱硫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污染物排放达到铝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并于2017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办理前,该公司共有7个排放口,因为除尘系统改造后除尘效果显著,且原DA002(氧化铝仓)、DA003(载氟氧化铝仓)除尘器除尘面积较小,为确保原DA002(氧化铝仓)、DA003(载氟氧化铝仓)除尘效果,经与除尘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该公司于2018年1月份将原DA002(氧化铝仓)、DA003(载氟氧化铝仓)出气口并入主排放口DA001的除尘器前端,使氧化铝仓、载氟氧化铝仓的排放物全部进入电解除尘器后通过DA001主排放口进行排放,效果更佳。
DA005(电解质破碎除尘系统)、DA007(残极压脱机除尘系统)排放口由于各自都有配套除尘器,在排污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将其分别进行标示。
2、关于反映“铝硅合金生产车间在排污许可证上没有相关描述”的问题
经调查,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5万吨电解法铝合金生产线属于电解铝行业,而2万吨电热法铝硅合金生产线属于工业窑炉冶炼行业,2017年办理新排污许可证时,郑州市环保局是按行业分批次进行办理的。因此,电解法铝合金生产线于2017年12月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而2万吨电热法铝硅合金生产线所属的工业窑炉行业未轮到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所以,铝硅合金生产车间在排污许可证上没有相关描述。
综上所述,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2019年8月24日 唐庄镇 登封市唐庄乡金恒石英砂厂 登封市常庄乡陵湾村路边 1、土石堆裸露堆放,覆盖率不足 85%;2、生产车间雾炮喷淋除尘设施未运行;3、筛分、制粉车间双边大门敞开,粉尘无组织外排;4、车间地面积尘多,厂区未硬化积尘多 针对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重点帮扶工作组8月24日查处的问题,登封市唐庄镇副镇长宋武举带队,由唐庄镇经济发展办高一达联合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卢店环境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唐耀东、郝伟对金恒石英砂厂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
1、关于反映“土石堆露天堆放,遮盖率不足85%”问题
由于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重点帮扶工作组检查当天正好是大风天气,导致部分覆盖篷布被刮起,目前已经覆盖到位。
2、关于反映“生产车间喷淋除尘设施、雾炮车未运行”问题
金恒石英砂厂的喷淋设施和雾炮车是定时运行,车间湿度达到时自行停运。
3、关于反映“筛分、制粉车间双边大门敞开,无组织粉尘外排”问题
检查时该企业车间正在进出物料,临时打开双边大门,生态环境局和唐庄镇政府已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控制无组织排放。
4、关于反映“车间地面积尘多,厂区地面未硬化”问题
由于该企业生产工艺因素造成地面易积尘,每天下班后,会安排专人对地面卫生进行打扫。金恒石英砂厂正在按照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要求,逐步进行改造。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1、加强土石堆日常苫盖管理力度,严禁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要求该企业对照深度治理相关标准,加快改造进度,目前已经硬化到位。
登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拟处罚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目前正在按照相关处罚程序办理中。
2019年8月24日 宣化镇 宣化镇二龙山料厂 郑州市登封市 宣化镇二龙山料厂,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沙石堆场物料覆盖不到位 已要求蔡沟村村委工作人员对物料进行覆盖,目前已全部覆盖到位。
2019年9月22日 卢店镇 河南金勇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 该公司主要从事多层装饰板、木芯装饰板生产。现场发现该公司有一套烘烤压平机,采用木材为燃料,炉内有未燃烧完的炭火。该炉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烟气经风机抽走直排下水道。 通过现场调查后,发现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督办问题与登封市攻坚办交办单内容基本一样。针对该问题,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9月20日接到登封攻坚办交办单,9月21日进行调查,并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登环罚责改【2019】第120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增加的烘干压平机补充环评手续,环评手续批复后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登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拟处罚人民币玖仟壹佰壹拾伍圆整,目前正在按照相关处罚程序办理中。
2019年9月24日 卢店镇 登封市卢店镇瓦窑沟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旁无名堆沙场 登封市卢店镇瓦窑沟村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堆场露天堆放大量沙石土堆,未采取遮盖或其他防尘抑尘措施。 卢店镇政府要求瓦窑沟村对裸露的物料进行覆盖,目前已经全部覆盖到位。
2019年9月19日 大冶镇 大冶镇无名煤矸石堆场 登封市大冶镇塔湾村 现场检查时,该处露天堆放大量煤矸石,混有部分生活垃圾,无覆盖、围挡、喷淋等防尘设施,现场有人在作业。 针对该无名煤矸石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问题,已要求该附近村里采取洒水降尘、用抑尘网覆盖等措施,现已整改到位。
2019年10月23日 告成镇 登封市告成镇王村村王村幼儿园对面堆料场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S323 告成镇王村村王村幼儿园对面物料堆场,现场检查时,大门打开,物料堆场内堆放沙石上万立方。存在问题:沙石未覆盖,未落实喷淋降尘。 该料场组织人员现场对物料全部覆盖到位。由于该料场属于临时堆存,用于维修登封市告成镇界头村的顺河路,所以未落实喷淋降尘。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依法对该料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2019年10月23日 告成镇 郑州市丰益鑫建材有限公司 登封市告成镇告成村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存在的问题:1.未落实登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停运输的要求,现场检查时炉窑在线监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杆流量处于正常排放状态,正在作业,运输车辆正在装卸砖往外运输。2.经查询豫d77068车辆为国三标准柴油运输车正在作业。 1、关于反映“未落实登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停运输的要求,现场检查时炉窑在线监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杆流量处于正常排放状态,正在作业,运输车辆正在装卸砖往外运输”问题
该行业由于生产工艺原因及窑炉安全因素,正常停产灭火时间为5天,管控期间为了防止污染物排放数据超标及不降反升,最快停产时间需要10天,所以造成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正常排放状态。停产灭火需要用空窑车推进窑炉顶出装有成型砖坯的窑车,所以现场检查时有车辆正在装卸砖以腾出空窑车,该公司2019年10月17日接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9〕173号)后已按要求禁止运输车辆出厂。
2、关于反映“经查询豫D77068车辆为国三标准柴油运输车正在作业”问题
该车辆属于外地车辆,于管控前已到该公司排队装砖,接到重污染天气管控后该公司已禁止运输车辆出入,该车辆装车后一直在该公司停放没有行驶。

2019年10月23日 阳城区 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S323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检查挤压车间,喷涂车间,电泳车间,以及废气处理设施,查看门岗出入车辆登记,其中10月21日送铝棒车辆豫EA6866为国3标准。。 10月24日,河南恒美铝业有限公司已经通过联络函的形式告知原材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运输车辆环保标准必须符合要求,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物车辆(含燃气)进厂,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该企业还在厂区门口张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物车辆(含燃气)进厂标志,同时,该企业准备在厂区门口安装国五车辆门禁识别系统,预计12月底安装到位。作为登封市第一批安装智能门禁系统企业,安装成功后将完全杜绝国四及以下车辆管控期间进入厂区。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告成镇政府要求该公司进一步排查相关环保管理漏洞,加强环保治理力度,避免违法现象发生。

2019年10月23日 告成镇 登封市晨宇磨料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对企业橙色预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1.2019年10月22日19时至10月23日7时2台棕刚玉倾倒炉正常生产,未落实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要求;2.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市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不相符,企业方案明确橙色预警破损工段和冶炼炉不得进行生产,运输只规定白天不得运输,与市里要求的国四标准车辆不得运输不符。 1、关于反映“2019年10月22日19时至10月23日7时2台棕刚玉倾倒炉正常生产,未落实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要求”问题
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登封市应急减排清单(序号388),该公司属于民生豁免类型,橙色预警减排措施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2、关于反映“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市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不相符,企业方案明确橙色预警破损工段和冶炼炉不得进行生产,运输只规定白天不得运输,与市里要求的国四标准车辆不得运输不符”问题
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10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出具的是2017年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操作方案》,此方案在2017—2018年秋冬季应急管控结束后已经失效。按照郑州市工作安排,环保部10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编制工作应急减排清单正在修订,所以还没有编制,目前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编制工作已经完成。

2019年10月29日 中岳街道办事处 郑州狮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S85(郑少洛高速)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存在的问题: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培烧工艺生产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光崔化氧化处理,光崔化灯共40条,全部不能正常使用,4道过滤棉均未安装。 1、关于反映“固化车间配套的光氧设施灯管共40条未明”问题
现场调查人员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关于反映“过滤棉未安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过滤箱共有3道篦子未安装过滤棉”问题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与设备公司取得联系,设备公司的描述与企业描述基本一致,针对该问题现场调查人员要求:企业加强对过滤箱产生的液态树脂收集,并按要求综合利用到混料车间。

2019年11月1日 徐庄镇 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错峰停产,设计年产4500t/d熟料水泥。信访投诉,企业在10月21日前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实施生产,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运输。工作组现场核查,2019年郑州重污染橙色应急预案仅要求企业“禁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无停、限产要求;经调阅企业车辆出入记录,10月18-25日郑州橙色预警期间有豫CB3168、皖NH2079车牌的国四重型车辆运输物料,属未按要求落实车辆运输管控措施。 下一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徐庄镇政府持续加大对该企业督查力度,加强监管,同时要求该企业制定工作目标,加快对厂区门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数据加人工的手段,及时识别车辆信息。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019年11月1日 宣化镇 天瑞新登水泥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X044(登白线)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设计年产4500t/d熟料水泥。信访投诉,企业在10月21日前后郑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实施生产,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运输。工作组现场核查,2019年郑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期间仅要求该企业“禁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无停、限产要求;经调阅企业车辆出入记录,10月18-25日郑州橙色预警期间有豫AZ3106车牌国四重型车辆多次运输物料,未按要求落实车辆运输管控措施。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宣化镇政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求该企业制定工作目标,加快对厂区门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数据加人工的手段,及时识别车辆信息,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并督促该企业进一步排查相关环保管理漏洞,加强环保治理力度,避免违法现象发生。
2019年11月1日 东华镇 豫A2885G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S323 S323省道北寨桥段西向东,发现一重型半挂车在11月1日13时郑州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运输物料,车号豫A2885G,违反橙色预警车辆管控措施。 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加大监督执法和排查力度,对于违反管控措施违规上路的车辆进行劝返和处罚,通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车辆管控)落实到位。 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豫A2885G驾驶人方中祥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三分的处罚。
2019年11月1日 送表矿区 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G207(锡海线)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临时停产,自行响应11月1日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访投诉,该企业在10月21日郑州市橙色预警期间生产,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含燃气)运输物料。工作组现场核实,郑州市2019年管控措施仅要求企业在橙色预警下“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无停产限产要求。经调阅企业车辆进出记录,发现豫A1529G、豫AN2939、豫D89300、皖KM0502等多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在10月18-25日橙色预警期间运送物料,未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管控措施。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加大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进行落实监督。一是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一厂一策”要求;二是责令矿区环保中队及驻厂三员,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学习培训,理清重型货车的排放标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三是要求该企业制定工作目标,加快对厂区门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数据加人工的手段,及时识别车辆信息,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