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10-12批)问题办理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9-03-28 15:22 信息来源:登封市环境整治攻坚办公室 访问量:

序号 批次 问题编号 检查
时间
所属乡镇 污染源
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罚款及追责情况 备注
1 第一批 HN-01-001 6月12日 东华镇 郑州中泰瓷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新建脱硫除尘一体化设施未办理环保手续。2.部分生产废气未经处理,通过旧的脱硫塔直排。 下一步工作中,登封市环保护局和东华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2 第一批 HN-01-002 6月15日 大金店镇 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存在问题:1.主井矿区原料堆场未全部苫盖;2.主井矿区路面冲洗废水通过雨水沟流向厂区下方公路水沟,排入外环境,厂区雨污未进行雨水分流;3.主井矿区原料传送带严重破损,出料口下方积尘严重;4.主井矿区破碎车间无收尘措施,外运车辆未封闭;5.副井矿区煤矸石堆放场地煤矸石未完全苫盖。 1.关于反映大金店镇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副井矿区原料堆场未全部毡盖”问题
截止2018年6月22日,主井矿区原料堆场已经全部覆盖到位。
2.关于反映“主井矿区路面冲洗废水通过雨水沟流向厂区下方公路水沟,排入外环境,厂区雨污未进行雨水分流”问题
新丰矿已在主井矿区修建沉淀池,在主井矿区路面两侧挖排水沟,并在排水沟上加盖板。
3.关于反映“主井矿区原料传送带严重破损,出料口下方积尘严重”问题
经调查,严重破损的传送带为主井矿区原料传送带皮带廊破损。对该问题,大金店镇政府已安排专人清理积尘、重新用彩钢瓦修补皮带廊。积尘已清理完毕,传送带已修补到位。
4.关于反映“主井矿区破碎车间无收尘措施,外运车辆未封闭”问题
新丰矿已对矿区破碎车间用彩钢瓦封闭,并加装降尘设施,外运车辆全部加装防尘蓬。
5.关于反映“副井矿区煤矸石堆放场地煤矸石未完全苫盖”问题
副井矿区煤矸石堆放场地煤矸石已经全部覆盖,于7月20日前恢复地貌。
在2018年6月13日,登封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秦晓军、李军伟在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已发现该企业存在类似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现场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共计陆万元整的处罚。
3 第一批 HN-01-003 6月19日 君召乡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部分原煤堆场露天堆放,未苫盖;2.运煤传送带未密闭。 1、关于反映“部分原煤堆场露天堆放,未苫盖”问题
整改情况:用“防尘网”将煤棚外露天堆放的部分原煤全部进行苫盖,定时对煤场进行洒水降尘,已经整改到位。
2、关于反映“运煤传送带未密闭”问题
整改情况:用彩钢瓦将运煤传送带进行全封闭建设,已经整改到位。
环保局已现场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共计肆万元整的处罚。
4 第一批 HN-01-004 6月21日 东华镇 河南奥鑫合金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排污许可证已到期,无证排污;2.物料传送带未封闭,未建设收尘设施。 下一步东华镇将密切关注排污许可证办理相关事宜,督促企业在条件达到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且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5 第二批 HN-02-001 7月1日 大金店镇 郑州依盛建材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物料露天堆放,未完全苫盖。 该公司立即对厂区南侧堆放的物料进行清理苫盖,针对块状物料入仓处进行整改,安排施工人员对物料入仓部位加装喷淋洒水设施。
该公司已清理苫盖完毕,物料入仓部位已加装喷淋洒水设施。 
下一步工作中,大金店镇、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频次,不断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6 第二批 HN-02-002 7月5日 徐庄镇 郑州开元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易产生扬尘。 环保局、徐庄镇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依法监管到位。 环保局监察大队徐庄中队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30日日常监管中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案件已移交法制科,文号为登环罚先告字{2018}第49号,处罚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7 第二批 HN-02-003 6月25日 告成镇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煤场露天堆放,未进行覆盖苫盖。 针对“郑煤集团告成矿煤矿煤场露天堆放,未进行覆盖苫盖”的问题,镇政府立即责令告成煤矿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告成煤矿针对查出的问题,购置抑尘网120余卷,对煤场进行全覆盖,出动人力50余人,吊车2台,将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目前已覆盖到位。煤场全封闭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2018年8月底完工。 登封市攻坚办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煤场露天堆放,未进行覆盖苫盖”问题涉及主管单位环保局、煤管中心,属地管理单位告成镇公开约谈。
告成镇对郑煤集团告成煤矿经济发展办包矿人员刘迎松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依法立案处罚,拟对该单位作出罚款叁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8 第三批 HN-03-001 7月22日 白坪乡 郑煤集团(登封)教学二矿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
1、堆料未完全苫盖;2、输送带未密封
1、关于反映“堆料未完全苫盖”问题
整改情况:用“防尘网”将煤棚外露天堆放的部分原煤全部进行苫盖,定时对煤场进行洒水降尘,已经整改到位。
2、关于反映“输送带未密封”问题
整改情况:用彩钢瓦将运煤输送带进行全封闭建设,已经整改到位。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对郑煤集团(登封)教学二矿有限公司依法立案处罚,拟处罚金额2万元整。
9 第三批 HN-03-002 7月22日
嵩阳办 登封市佳佳门业有限公司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1、加工车间未安装除尘设施;2、喷漆车间有VOCs防治设施,但未正常运行;3、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等其他手续 针对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督办问题,嵩阳街道办事处环保办联合环保局监察大队嵩阳中队将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登封市佳佳门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10 第三批 HN-03-003 7月22日
嵩阳办 登封市开拓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烤漆车间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有机废气直排 针对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督办问题,嵩阳街道办事处环保办联合嵩阳环保中队将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登封市开拓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11 第三批 HN-03-004 7月13日 告成镇 河南登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告成站铝庄线路所储煤场 检查时发现,大量煤堆露天堆放,未苫盖,扬尘污染严重 1.关于反映“大量煤堆露天堆放,未苫盖”问题该企业已用防尘网对露天堆放的煤堆进行覆盖,目前已全部覆盖到位。
2.关于反映“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在原有一台洒水车基础上,新采购一台雾炮机加强防尘洒水措施,洒水车每天不间断洒水降尘,以防再次出现扬尘。
登封市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中。 
12 第三批 HN-03-005 7月13日 告成镇 郑州曲河壁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大量堆料露天堆放,未完全苫盖;2.收尘设施未正常使用,粉尘未进行收集 1.关于反映“大量堆料露天堆放,未完全苫盖”问题
要求郑州曲河壁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该公司对料堆进行平整,并购置防尘网覆盖到位。
2.关于反映“收尘设施未正常使用,粉尘未进行收集”问题
该公司车间内有3台收尘设施,机器型号为:HRDMC240(1台)与HRDMC120(2台)。要求公司生产时,收尘设施正常运行
登封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人民币贰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中。
告成镇纪委对告成镇包厂人员邓电辉进行诫勉谈话,全镇通报。

13 第三批 HN-03-006 7月14日 颍阳镇 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煤炭露天堆放未苫盖;2.煤仓多出破损未修补 7月16日,向金星煤业矿长高同栓现场反馈了督察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该矿立即行动,限时整改。截止目前,煤仓顶棚已修补整改到位,未覆盖的碴土堆已覆盖。  
下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登封市环保中队按规定已立案查处,拟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
按照职责划分,给予驻矿干部刘顺民警示谈话纪律处分。

14 第三批 HN-03-007 7月10日 东华镇 登封市西十线沙场堆料 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配合东华镇人民政府与东华镇任村村干部,已按要求将该物料(砖、砂)全部清理整改到位。
下一步工作中,东华镇政府将加大对该空闲地块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5 第三批 HN-03-008 7月10日 东华镇 登封龙德硅砂有限公司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堆料露天堆放,未完全苫盖” 调查组当场责令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对查处的问题进行整改,现该公司物料已全面覆盖整改到位
下一步工作中,东华镇政府将联合登封市环境保护局东华中队加大对该厂的监管力度,加强现场检查频次,不断督促企业做好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对东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牛占令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16 第三批 HN-03-009 7月16日 嵩阳办 登封市市区万旗废品收购门市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输送带未密封,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等其他手续,该企业热熔、挤出工序未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个体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属于豁免项目,不允许擅自加工。鉴于此情况,环保局执法人员已于2018年6月18日对登封市市区万旗废品收购门市设备进行查封,要求该废品收购门市停止违法行为。该废品收购门市加工粉碎设备自6月18日查封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针对此情况,环保局已要求登封市市区万旗废品收购门市3日内拆除加工粉碎设备。目前,登封市市区万旗废品收购门市已将加工粉碎设备全部拆除到位。

17 第三批 HN-03-010 7月10日 东华镇 郑州荣奇(俱进)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拉煤运输车辆未密闭 东华镇人民政府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境污染防治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遵守规定,规范装载并遮盖篷布,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并加强企业内部环境污染防治知识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东华镇人民政府、环境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加大对周边货车查处力度,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查拉煤车辆、渣土车辆沿途抛洒等违法行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18 第三批 HN-03-011 7月14日 告成镇 登封市洪盛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出料口未安装收尘设施 7月16日,告成镇副科级干部李银峰带队,组织告成镇经济发展办杨红杰、郭怀超,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李青锋、乔戈、景晓鹏等人到登封市洪盛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现场调查。
经查,该企业生产设备上安装有袋式除尘器(型号为56袋袋式脉冲除尘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因工艺要求,出料口用吨包(包装物)进行密闭,防止粉尘外溢,据了解,7月14日生态环境部到该企业现场督查时,该企业正在用行吊装载货物,无生产活动。
综上所述,交办问题不属实。


19 第三批 HN-03-012 7月14日 告成镇 登封市恒登磨料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1.料堆未苫盖;2. 铸造车间未装烟气收集处理设施 1.关于反映“料堆未苫盖”问题
登封市恒登磨料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成品分拣完毕后,已运至成品库,购置防尘网对剩余物料进行覆盖,已覆盖到位。
2.关于反映“铸造车间未装烟气收集处理设施”问题
责令该企业将电焊作业设备及需检修的设备移出仓库,要求该企业以后不允许在仓库内暂存设备。
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处罚,拟处罚贰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中。
告成镇纪委对告成镇包厂人员王洪伟进行诫勉谈话,全镇通报。

20 第三批 HN-03-013 7月11日 告成镇 登封市告成镇石羊关社区中机六院施工工地 1.土未苫盖;2.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 1.关于反映“工程施工作业土未苫盖”问题
告成镇政府责令施工单位中机六院现场负责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立即整改。组织购置防尘网150余卷,对整个场区黄土裸漏及砂石堆料进行全面覆盖,现已全部覆盖到位。
2.关于反映“渣土运输车未密闭”问题
立即组织人员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逐一排查,要求运营手续完善,下一步由专人负责运输车辆出入检查;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保证进出运输车辆100%密封,不密封不得进出工地,禁止使用“黑渣土车”,公安局、交运局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周边拉煤车辆、渣土车辆沿途抛洒等违法行为。
目前,场区工程土石方开挖基本完成,渣土车辆已停运。现场裸漏土已覆盖到位。
针对机械工业第六设计院有限公司出现的问题,经告成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其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
21 第四批 HN-04-01 8月4日 告成镇 登封市告成镇水峪村露天矿坑回填恢复项目 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正在作业。存在问题:1.未湿法作业,扬尘污染严重;2.运输车辆未密闭;3.相关单位未能提供矿坑回填设计方案;4.露天堆料成山,未完全苫盖。 关于“运输车辆未密闭”问题。目前矿方已对运输车辆安装自动篷布,对车辆进行密闭。
关于“相关单位未能提供矿坑回填设计方案的”问题。目前矿方已委托郑州蓝海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矿坑恢复治理方案,预计8月29日方案能够取回。
关于“露天堆料成山,未完全苫盖”问题。矿方已组织人员对渣堆进行再次覆盖,已经苫盖到位。
告成镇纪委对包矿人员韩晓东进行诫勉谈话。
22 第四批 HN-04-02 8月4日 阳城区 登封市阳城工业区登封市凯鑫研磨耐材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常生产。存在问题:脉冲式除尘设施未使用,工人现场无法正常启动该除尘设备,系控故障。 下一步,阳城工业区将联合环保局监察大队阳城中队加大巡查督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23 第四批 HN-04-03 8月4日 告成镇 告成镇水峪村237线大路北登封市祥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作业,存在问题:1、施工工地地面未硬化;2、喷淋设施已购买未安装;3、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 关于“施工工地地面未硬化”的问题,该企业与施工方签订有施工合同,针对未硬化地面,正在施工硬化中,预计2018年9月20日完工。
关于“喷淋设备已购买未安装”的问题,该企业料棚内喷淋设施目前已安装到位。
关于“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的问题,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在硬化地面过程中,对需使用的混合物加强管理,采取即用即覆盖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告成镇纪委对告成镇包厂人员葛德权进行诫勉谈话,全镇通报。
24 第四批 HN-04-04 8月4日 告成镇 告成镇庙庄村郑州登电嵩恒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工地 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正在作业。存在问题:1.该建设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登封市就该违法行为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项目仍未停止建设,目前仍未取得环评批复;2.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 告成镇镇经济发展办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责令该企业针对督办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关于“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的问题,登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要求该企业对工地内裸露物料进行全面覆盖。
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贰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中。
告成镇纪委对告成镇包厂人员王红伟进行诫勉谈话,全镇通报。

25 第四批 HN-04-05 7月29日 宣化镇 学亮铝石加工作坊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分选设备未拆除,露天堆放物料,未苫盖;2.未能提供县级部门出具的联合认定整改完成的文件。 学亮铝石加工作坊,未完善相关手续,按“散乱污”取缔要求进行“两断三清”。目前,已按要求清理完毕。 经宣化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分管副职王慧远同志进行全镇通报批评,由宣化镇纪委对寺沟村村委委员、妇女主任景淑芬同志和寺沟村包村组长王东昊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26 第四批 HN-04-06 7月27日 阳城区 阳城区北烟庄村无名废品收购站 该无名收购站营业执照名称为登封市阳城区王涛废品收购站,现场情况为:该废品收购站未完全做到分类存放;不能提供县级部门联合认定整改完成的文件材料。 该废品收购站已对收购的废品全部清除到位。

27 第四批 HN-04-07 7月27日 东华镇 登封市东华镇华豫节能材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以下问题:无环保手续,破碎工序未安装污染物防治设施。 2018年7月27日,东华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督办问题后,第一时间通知该企业负责人到现场,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企业负责人提供了该企业年产8000吨陶瓷减水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评审批手续),并立即组织人员、机械,对封闭厂房内部的老旧设备进行拆除,截止2018年7月29日,该企业封闭厂房内部老旧设备已全部拆除(问题涉及的破碎机及其它老旧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
下一步,东华镇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保持厂区环境整洁。


28 第四批 HN-04-08 7月27日 大金店镇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磴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已停产5至6年,现场情况为:该公司废渣堆场内露天堆有煤渣等废料,未覆盖,未围挡。 大金店镇督促该公司对废渣堆场内堆放的煤矸石全部进行覆盖,洒水降尘,加强管理。
目前,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磴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废渣堆场内堆放的煤矸石全部覆盖到位,安排洒水车不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对部分裸露区域进行了覆土撒播草籽绿化。
下一步,大金店镇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不断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经大金店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大金店镇煤炭科负责人李新领提出通报批评。
29 第四批 HN-04-09 7月26日 东华镇 登封市科安恒教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建设项目 现场检查时,该建设项目工地正在作业,存在问题:裸露黄土、砂石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已引起扬尘。 针对督办问题,该公司已于2018年7月26日当天,组织人员对在建项目中的钢架结构厂房框架内部裸露的黄土地面进行全面覆盖,已整改到位。对露天堆放的砂石物料已经全面覆盖到位。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下一步工作中,东华镇将加强对该企业在建项目施工工地监管力度,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确保该企业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切实落实好“六个百分百”。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已于2018年7月27日依法对登封市科安恒建材有限公司立案处罚,拟罚款叁万元人民币,目前按照立案处罚程序正在处罚当中。
30 第四批 HN-04-10 7月26日 东华镇 牛灵山木材加工点 该企业现场未生产,现场情况为:1该木材加工点加工机械未拆除,有生产痕迹;现场露天堆放有原木,锯木面,成品等。 该木材加工点生产设备已拆除,物料已清理覆盖到位。
下一步,东华镇将联合环保局监察大队东华镇中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对东华镇木材加工行业进行整合,目前已进入选址启动阶段。鉴于目前东华镇木材加工行业落后现状,东华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督促辖区所有木材加工点进行整改,治理大环境卫生,并将所有物料进行清理覆盖。


31 第四批 HN-04-11 7月26日 东华镇 王建民木材加工厂 该木材厂现场未生产,现场情况为:1、木材加工设备未拆除,自动多片锯有锯木痕迹;2、现场堆放有原木、半成品、成品等材料。 该木材加工点生产设备已拆除,物料已清理覆盖到位。
下一步,东华镇政府将联合环保局监察大队东华镇中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对东华镇木材加工行业进行整合,目前已进入选址启动阶段。鉴于目前东华镇木材加工行业落后现状,东华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督促辖区所有木材加工点进行整改,治理大环境卫生,并将所有物料进行清理覆盖。


32 第四批 HN-04-12 7月24日 石道乡 石道乡无名临时堆料场 该临时堆料场露天堆放砂石等物料,未采取覆盖、围挡等措施控制扬尘排放。 针对该问题,石道乡政府一是要求燃气公司施工队对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清运,截至7月27日,施工队已对建筑材料全部进行了清除,现已全部清除到位;二是要求崔楼村村委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扬尘综合治理,降低扬尘,给百姓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石道乡政府按照大气污染“一长三员”的规定,对石道乡崔楼村支部委员张元兴进行严肃处理,全乡通报批评。
33 第四批 HN-04-13 7月24日 颍阳镇 登封市颍阳镇三水废品收购站 废品未进行分类存放,正在整改 7月26日当天,颍阳镇政府向登封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和颍阳镇供销社负责人及该废品收购站业主范现民反馈了督察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该废品收购站立即行动,限时整改,要求10天之内全部建设到位。截止目前,四大分类塑料、废铁、铝合金、废纸彩钢瓦棚已建设完毕,并悬挂分类标识。 经颍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主抓此项工作的颍阳镇供销社主任杨遂涛、包村干部三级网格长张丽霞和范寨村党支部书记范建超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34 第四批 HN-04-14 7月24日 颍阳镇 登封市颍阳镇现民废品收购站 废品收集未分类。 7月26日当天,颍阳镇政府向登封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和颍阳镇供销社负责人及该废品收购站业主范现民反馈了督察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该废品收购站立即行动,限时整改,要求10天之内全部建设到位。截止目前,四大分类塑料、废铁、铝合金、废纸彩钢瓦棚已建设完毕,并悬挂分类标识。 经颍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主抓此项工作的颍阳镇供销社主任杨遂涛、包村干部三级网格长郝严伟和颍西村党支部书记宋松伟、村委主任范武现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35 第四批 HN-04-15 7月24日 颍阳镇 颖西村无名砂土废料堆放场 该物料堆放场系废旧堆放场,堆放场内堆放有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 7月26日当天,工作组向颍西村委及包村二三级网格长反馈了督察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颍西村委及包村网格长立即行动,限时整改。截止目前,物料已全部覆盖到位。 经颍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颍阳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段志杰、包村干部三级网格长胡章伟和颍西村党支部书记宋松伟、村委主任范武现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36 第四批 HN-04-16 7月24日 颍阳镇 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厂区进出口及厂区道路未完全硬化,储煤仓外堆放有矿煤,未覆盖。 1.关于反映“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问题
该矿矿区道路两侧堆有黄土和碴堆,由于矿区正在实施绿化、硬化,山区风大刮开一部分,工作组向金星煤业矿长高同栓现场反馈了督察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该矿立即行动,限时整改。并督促该企业对裸露物料重新覆盖,该问题已于7月26日当天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反映“厂区进出口及厂区道路未完全硬化”问题
由于该企业是新基建矿井,今年4月份批复生产,5月份才开始生产,厂区道路已制定硬化方案,该方案已报公司审批,目前道路正在施工修路,预计20天左右全部完工,该企业新购买洒水车一台,每天设专人负责,对矿区进出口及道路进行每天不少于3次洒水降尘,确保扬尘治理到位。
3.关于反映“储煤仓外堆放有矿煤,未覆盖”问题
未覆盖矿煤为煤渣,该矿煤渣是用于厂区道路硬化垫路基使用,目前厂区道路硬化方案正在实施中,未覆盖煤渣将被合理利用。
登封市环保局已于7月30日对该企业违法问题立案查处,拟处罚金额贰万伍仟元。
经颍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主抓此项工作的颍阳镇安监办主任刘顺民和驻矿干部张文舟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37 第五批 HN-05-001 8月13日 君召乡 登封市君召乡金龙耐火材料厂 1.物料堆场未苫盖;2.木梢锯末筛选工序未安装收尘设施 8月15日当天,调查组执法人员立即向该厂暂时负责人员反馈了蓝天保卫战督查组督办的问题,要求该厂立即整改。该厂于8月15日当天已整改到位。
1.关于反映“物料堆场未苫盖”问题
物料堆场已于8月15日当天全部覆盖到位。
2.关于反映“木梢锯末筛选工序未安装收尘设施”问题
该厂木梢锯末筛选设备为闲置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到位。
下一步,环保局监察大队君召乡中队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38 第五批 HN-05-002 8月8日 中岳办 郑州启明轩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郑州启明轩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1.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激光切割废气经一体化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1.关于反映“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激光切割废气经一体化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
调查组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未取得环评手续批复前,不得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现场对该公司配电柜进行了查封。
2.关于反映“激光切割机废气经一体化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
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针对激光切割机配备过滤器,目前,该企业已经加装一套过滤器,激光切割机废气经一体化收集后通过过滤器由17米高的烟囱排放。
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激光切割废气经一体化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并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登环罚责改〔2018〕第132号,处罚人民币52209.18元,目前已经处罚到位。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未取得环评手续批复前,不得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
为严肃工作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经中岳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中岳街道办事处分包该企业的三级网格长姜晓红同志进行全处通报批评。

39 第七批 HN-07-001 9月16日 东华镇 登封市嘉辉耐火材料厂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磨砖车间内磨砖工序的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高度未达到环评要求的15米,实际高度约为8米。 经调查组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厂于2018年9月16日接受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督察组现场督察当天,立即采购相关材料,组织人员、机械,于两个小时之内对磨砖车间内磨砖工序的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进行修复加高完毕,达到了环评要求的15米。该厂立行立改,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工作中,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监管力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确保该企业各项环保设施正常。
针对“磨砖车间内磨砖工序的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高度未达到环评要求的15米,实际高度约为8米”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之规定,于2018年9月18日依法对登封市嘉辉耐火材料厂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目前按照立案处罚程序正在办理中。
40 第七批 HN-07-002 9月12日 宣化镇山沟村永登高速桥旁乡村土路 渣土运输车(豫A P1091) 检查时,在宣化镇山沟村永登高速桥旁乡村土路上发现渣土运输车(豫A P1091)未覆盖,车内粉状黄土随意洒落,扬尘严重。 在综合调查组的督促下,已要求薛书文在平整的土地上撒播草籽严禁出现扬尘污染,并要求宣化镇山沟村村委对道路上的渣土进行清洗,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好转。
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五中队民警联系豫AP1091车辆所有人,车辆已去往伊川县做工,于9月18日上午到交警五中队接受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机动车运载需要捆扎的物品的,应当捆扎牢固平稳,不得遮挡视线;装载物容易散落、飞扬、泄漏的,应当封盖严密,不得妨碍行车安全。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该车主罚款50元。
宣化镇党委、政府已要求山沟村村委对薛书文进行批评教育。

41 第七批 HN-07-003 9月8日 宣化镇王村 郑州登封熔料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在线监测数据超标,9月7日督查组对郑州登封熔料有限公司废气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水泥窑炉1号生产线9月1日9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149.8mg/m3,8月27日7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350.6mg/m3;2号生产线8月5日20时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21mg/m3,8月15日5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508.1mg/m3,9月7日7时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20.6mg/m3;3号生产线9月1日12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177.6mg/m3,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4915-2013)要求的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20mg/m3;2.二氧化硫标气过期,在线监测室使用二氧化硫标气生产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有效期至2018年5月17日;3.在线监测室无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校准记录。 1、关于反映“在线监测数据超标,9月7日督查组对郑州登封熔料有限公司废气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水泥窑炉1号生产线9月1日9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149.8mg/m3,8月27日7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350.6mg/m3;2号生产线8月5日20时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21mg/m3,8月15日5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508.1mg/m3,9月7日7时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20.6mg/m3;3号生产线9月1日12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177.6mg/m3,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4915-2013)要求的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20mg/m3”问题。 
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均能正常运行,根据在线监控设备历史数据与人工监测历史数据比对分析,该单位在线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才出现数据超标现象。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宣化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伍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2、关于反映“二氧化硫标气过期,在线监测室使用二氧化硫标气生产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有效期至2018年5月17日”问题。
调查组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在线监测室有两瓶标气是过期的,但这两瓶过期并存放在监测室的标气,工作人员并未使用,调查组立即要求该企业更换新的标气,并将过期的标气运走处理,防止使用过期的标气。目前,监测室里已经没有过期的标气。
3、关于反映“在线监测室无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校准记录”问题
调查组已要求该单位把每日的电子日志记录打印出来,并在监测室保存纸质日志记录。目前,纸质记录已保存完好。
关于郑州登峰熔料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超标问题,登封市环保局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对该企业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42 第七批 HN-07-004 9月6日 告成镇双庙村 登封德亿建材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在线监测存在小时数据超标现象,该厂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经调阅企业在线历史数据显示9月4日20时至21时,二氧化硫浓度为1423.30mg/m3,9月2日12时至13时、13时至14时,二氧化硫浓度为424.45mg/m3、588.60mg/m3,9月5日18时二氧化硫浓度为388.47mg/m3;2.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部分数据为“/”无数据或为负值,9月6日1时至7时无数据显示,8时才恢复数据传输;现场无巡检、维修、比对及校准记录;3.该企业进出通道冲洗设备未启用。 1、关于反映“在线监测存在小时数据超标现象,该厂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经调阅企业在线历史数据显示9月4日20时至21时,二氧化硫浓度为1423.30mg/m3,9月2日12时至13时、13时至14时,二氧化硫浓度为424.45mg/m3、588.60mg/m3,9月5日18时二氧化硫浓度为388.47mg/m3;”问题
由于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该公司9月3日又加装了湿度仪和氮氧化物转换炉,设备属于调试阶段。可能会出现数据异常现象。
2、关于反映“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部分数据为“/”无数据或为负值,9月6日1时至7时无数据显示,8时才恢复数据传输;现场无巡检、维修、比对及校准记录”问题
由于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该公司9月3日又加装了湿度仪和氮氧化物转换炉,设备属于调试阶段。可能会出现数据异常现象。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后,做好现场巡检、维修、比对及校准记录。
3、关于反映“该企业进出通道冲洗设备未启用”问题
由于该公司进出通道冲洗设备是手动的,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督查时未启用。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将进出通道冲洗设备整改成为自动,目前已整改到位。


43 第七批 HN-07-005 9月6日 郑州市丰益鑫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告成大街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现场检查时,在线监测设备显示数据为二氧化硫折算值835.75mg/m3、氮氧化物折算值390.21mg/m3(该厂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2.在线监控设备运行异常,调阅企业在线历史数据,部分数据丢失,或为负值,9月6日0时至14时无数据显示,14时15分后恢复数据传输,二氧化硫瞬时数据超过700mg/m3,氮氧化物瞬时数据超过200mg/m3;3.9月3日10时至11时小时浓度超标,超标数据为:颗粒物163.15mg/m3,二氧化硫888.10mg/m3,氮氧化物282.51mg/m3。 1、关于反映“现场检查时,在线监测设备显示数据为二氧化硫折算值835.75mg/m3、氮氧化物折算值390.21mg/m3(该厂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问题
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对郑州市丰益鑫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登环罚责改〔2018〕第223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2、关于反映“在线监控设备运行异常,调阅企业在线历史数据,部分数据丢失,或为负值,9月6日0时至14时无数据显示,14时15分后恢复数据传输,二氧化硫瞬时数据超过700mg/m3,氮氧化物瞬时数据超过200mg/m3”问题
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对郑州市丰益鑫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登环罚责改〔2018〕第224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3、关于反映“9月3日10时至11时小时浓度超标,超标数据为:颗粒物163.15mg/m3,二氧化硫888.10mg/m3,氮氧化物282.51mg/m3”问题
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对郑州市丰益鑫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登环罚责改〔2018〕第223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关于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督查的郑州市丰益鑫建材有限公司的问题,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对郑州市丰益鑫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待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经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现已停产到位。
44 第七批 HN-07-006 9月6日 郑州市新丰鑫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告成大街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8月在线历史数据日均值超标现象严重,存在日均值浓度超标;8月24日14:00、8月25日21:00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值超过300mg/m3,且地方未处罚(该厂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关于反映“8月在线历史数据日均值超标现象严重,存在日均值浓度超标;8月24日14:00、8月25日21:00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值超过300mg/m3,且地方未处罚(该厂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问题
郑州市新丰鑫建材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备现阶段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关于郑州市新丰鑫建材有限公司“8月24日14:00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值超过300mg/m3,”的问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壹拾伍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调查立案中。
45 第七批 HN-07-007 9月6日 郑州开元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马汝线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地址为徐庄乡刘沟村。存在问题:1.隧道窑炉口及堆砖区有很浓的煤气味,煤气呈无组织排放;2.物料输送通道腐蚀破损严重,有较多的物料洒落现象;3.在线数据超标现象严重(该厂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历史数据显示:8月1日至8月22日,9月1日,颗粒物日均值数据超标;8月2日至8月22日二氧化硫日均值数据超标;8月7日至11日,8月15日、17日氮氧化物数据日均值超标,现场在线监测显示二氧化硫折算浓度1052.86mg/m3;4.在线运维记录,设备保养记录,巡检记录不规范。 1、关于反映“隧道窑炉口及堆砖区有很浓的煤气味,煤气呈无组织排放”问题
现场调查是因当时电路出现故障,风机运行异常引起煤气无组织排放。针对该问题,调查组已督促企业立即安排机电人员对此故障进行处理,目前已处理到位。同时,要求企业加大对厂内设备运行情况的巡查力度,避免一切因设备故障造成的污染问题。
2、关于反映“物料输送通道腐蚀破损严重,有较多的物料洒落现象”问题
因该企业未及时对物料输送通道维护保养,造成较多的物料洒落现象。针对该问题,企业已组织人员对物料输送通道底部洒落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安排维修人员尽快对输送通道破损部分进行修缮,实现输送通道全封闭,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3、关于反映“在线数据超标现象严重(该厂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历史数据显示:8月1日至8月22日,9月1日,颗粒物日均值数据超标;8月2日至8月22日二氧化硫日均值数据超标;8月7日至11日,8月15日、17日氮氧化物数据日均值超标,现场在线监测显示二氧化硫折算浓度1052.86mg/m3”问题
该问题主要原因是因8月至9月初脱硫塔和管束除尘安装后调试期间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间断性数据异常超标,针对该问题,已责成企业加强治污设备的监管和维护,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同时,针对企业数据严重超标问题,徐庄环保中队已按照程序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问询。
4、关于反映“在线运维记录,设备保养记录,巡检记录不规范”问题
针对该问题,调查组已现场责令运维公司按照标准运营维护在线设备和并完善各种记录,并要求运维公司及时完善更新运维记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登封市环保局及徐庄镇政府形成报告上报市攻坚办建议对该企业进行强制断电停产处理,经市攻坚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电业公司下达强制停电通知,对郑州开元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做强制停电处理。
46 第七批 HN-07-008 9月4日 晨宇磨料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观星街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仪器现场处于报警状态,现场发现空压机气泵漏气,导致采样压力不够以致采样探头未能采到样气,调阅历史数据9月4日凌晨4时开始至现场检查时10时,该在线监测数据均显示为0;2.该企业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现场未出示相应资质证明,在线房也未粘贴公示运维公司的资质证明。 1、关于反映“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仪器现场处于报警状态,现场发现空压机气泵漏气,导致采样压力不够以致采样探头未能采到样气,调阅历史数据9月4日凌晨4时开始至现场检查时10时,该在线监测数据均显示为0”问题
登封市晨宇磨料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9月4日下午购买一台新空压机,并更换到位。
2、关于反映“该企业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现场未出示相应资质证明,在线房也未粘贴公示运维公司的资质证明”问题
登封市晨宇磨料有限公司没有接到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粘贴资质的通知,在线公司和在线监测运维人员都具备相应资质。
关于登封市晨宇磨料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的问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告成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肆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调查立案中。
告成镇纪委对登封市晨宇磨料有限公司包厂人员葛德权进行诫勉谈话,全镇通报。

47 第八批 HN-08-001 9月30日 大金店镇文村 中豫耐火材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 磨砖环节有5台设备,其中2台有除尘器无排气筒(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里明确要求每套除尘器均安装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 调查组要求登封市中豫耐火材料厂立即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整改。截止目前,该厂已拆除1台磨砖设备,另外1台磨砖除尘设备已按照环评要求把排气筒增高到15米。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该厂的监管,不断督促该企业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登封市中豫耐火材料厂存在的问题,经调查组核实后,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并经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金店中队和大金店镇工办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该厂已于10月2日停产到位。
48 第八批 HN-08-002 9月27日 大金店镇文村 郑州市永辉耐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 1打磨工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低于3米,不满足排气筒高度最低15米,且高出周边200米范围建筑物3米的要求。 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要求该企业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未整改到位之前打磨工序不得投入生产。截止10月1日,打磨工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已增高至15米,问题已整改到位。 针对郑州市永辉耐材有限公司“打磨工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低于3米不满足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切高出周边200米范围建筑物3米的要求”的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对该企业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49 第八批 HN-08-003 9月22日 大冶镇冶南村 郑州市菁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水泥包装袋式除尘排气筒不满足最低15米高度要求(低于8米)。 调查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要求该企业在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之前包装机工序不得投入生产。截止9月26日,该企业包装机配套除尘设施排气筒已增高至17米,问题已整改到位。

50 第八批 HN-08-004 9月18日 石道乡上窝村 上窝社区南200米陈村原废弃水泥厂南侧无名物料堆场 检查时发现,大量煤矸石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针对该问题,登封市调查组工作人员要求煤矸石堆放人贺国军对堆放的煤矸石堆黄土裸露的地方重新覆盖,禁止再次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裸露黄土已全部覆盖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该物料堆场的监管,严格落实扬尘综合治理,降低扬尘,给百姓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石道乡政府按照大气污染“一长三员”的规定,对石道乡陈村村委委员陈丰宽进行严肃处理,全乡通报批评。
51 第八批 HN-08-005 9月20日 送表矿区西送表村 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根据在线历史数显示,2018年7月12日2-10点颗粒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为32.24mg/m3,2018年8月5日颗粒物日均值排放浓度为41.47mg/m3,2018年8月6日0点-6点颗粒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为41.80mg/m3,超过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15)要求的颗粒物的排放标准30mg/m3);2.破碎机除尘器排气筒高度约8米,最低环评中15米的要求。 关于反映“破碎机除尘器排气筒高度约8米,最低环评中15米的要求”问题
调查组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对破碎机除尘器排放筒进行整改,于9月23日当天已整改到位。
针对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破碎机除尘器排气筒高度约8米,最低环评中15米的要求”的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对该企业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52 第八批 HN-08-06 9月21日 徐庄镇刘沟村 郑州开元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具体问题存在如下:1、根据历史在线数据显示,2018年9月14日13-15点二氧化硫小时均值排放浓度为479.16mg/m3,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的排放限值300mg/m3。2、噪声污染,根据21号第三方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昼夜间的噪声数据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限值。3、异味臭气,经现场核查,无明显恶臭。4、根据21号监测报告数据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关于反映“根据历史在线数据显示,2018年9月14日13-15点二氧化硫小时均值排放浓度为479.16mg/m3,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的排放限值300mg/m3”问题
经调查组现场查看,该企业在线数据超标现象严重。主要原因是因9月13至14日是因脱硫塔水泵管上水管道突然爆掉,造成数据异常。导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间断性数据异常超标,针对该问题,已责成郑州开元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责人加强治污设备的监管和维护,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登封市环保局及徐庄镇政府形成报告上报市攻坚办建议对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经市攻坚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电业公司下达强制停电通知(10月16日下发通知,通知文号登环攻坚〔2018〕32号),对郑州开元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强制停电进行整改。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53 第九批 HN-09-001 10月3日 中岳办交河口村 钰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成型车间未按环评要求设置布袋除尘器;2.隧道窑废气通过干燥窑排气筒直接排放,还存在一个不应有的排气筒。 1、关于反映“成型车间未按环评要求设置布袋除尘器”问题
该企业已于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对环评中该企业“成型车间安装布袋除尘器”问题进行论证。现该环评公司已承认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已对评估报告中存在问题进行修改。
2、关于反映“隧道窑废气通过干燥窑排气筒直接排放,还存在一个不应有的排气筒”问题
该企业目前已将废弃的排气筒切除。


54 第九批 HN-09-002 10月9日 大金店镇雷村 迅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要求改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现场发现仍然在使用煤粉炉(5吨以下)。 关于反映“要求改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现场发现仍然在使用煤粉炉(5吨以下)”问题
根据调查组的要求,郑州迅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现场组织人员对使用的燃煤设备进行拆除,改用天然气燃料系统。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不断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郑州迅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仍然在使用煤粉炉(5吨以下)”的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人民币柒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55 第九批 HN-09-003 10月12日 大冶镇沁水村 恒发石料厂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破碎石场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破碎石输送皮带未封闭。 1、关于反映“破碎石场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问题
物料已经全部用防尘网覆盖,并覆盖到位。
2、关于反映“破碎石输送皮带未封闭”问题
该厂已将废弃的输送皮带拆除。
针对恒发石料厂存在的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该厂立案处罚,拟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
56 第九批 HN-09-004 10月13日 宣化镇王家庄 宣化镇王家庄沙场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有明显生产痕迹。存在问题:1.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2.洗砂料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白色塑料管直接外排。 关于反映“1.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2.洗砂料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白色塑料管直接外排”的问题
该沙场属于“散乱污”企业,10月11日已被宣化镇查处,并要求3日内按“两断三清”标准自行拆除、恢复地貌。由于该厂自行拆除动作缓慢,10月14日调查组对该厂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强制取缔。截止10月14日下午,调查组已对该厂取缔到位。
今后,我们将加大对朱垌村的巡查力度,防止此类行业擅自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取缔。
按照属地监管的责任,经宣化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宣化镇纪委对村委主任张进忠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57 第九批 HN-09-005 10月6日 阳城工业区 新晟洗煤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现状评估报告中要求在破碎与筛分过程中安装袋式除尘器,然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企业未安装;2.筛分、破碎设备未做单独的全封闭,设备安装在煤棚内封闭不完善;3.煤泥露天堆放且没有防渗。 1、关于反映“现状评估报告中要求在破碎与筛分过程中安装袋式除尘器,然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企业未安装”问题
目前该企业已联系厂家安装除尘设备,10月15日开始施工,并于11月5日安装到位。
2、关于反映“筛分、破碎设备未做单独的全封闭,设备安装在煤棚内封闭不完善”问题
调查组现场要求该企业加强维护检修力度,出现破损立即修复。
3、关于反映“煤泥露天堆放且没有防渗”问题
调查组要求该企业在输送带前方新建煤泥库,并于10月11日开始施工,该工程已于10月25日建成。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巡查督查频次,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针对登封市新晟洗煤有限公司“煤泥露天堆放且没有防渗”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58 第九批 HN-09-006 10月11日 登封市东华镇 东华镇秸秆焚烧点 登封市东华镇石桥村田间正在焚烧秸秆。 针对以上事件,告成镇禁烧办在当天中午已经组织人员经过28分钟的努力,彻底把垃圾燃烧火点扑灭,并对燃烧垃圾痕迹进行了彻底清除;同时对智障人的家属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家人对其严加看管,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为此,告成镇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安排,全力打赢全镇蓝天保卫战。具体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再动员、再部署。采用与广大群众签订禁烧承诺书的形式,继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充实巡查督查力量,加大巡查力度。不间断开展督查巡查工作;三是严格考核奖惩。依照上级和我镇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兑现落实处罚制度,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现象”。 经告成镇政府研究,决定对界头村包村干部吴丽娜给予诫勉谈话,并扣发绩效工资300元;对界头村包村网格长王风梅诫勉谈话并评差一次,同时扣发绩效工资200元;对界头村支部书记韩电讯、村委主任李建军诫勉谈话并评差一次,
同时分别扣发绩效工资300元,要求写出书面检查。

59 第九批 HN-09-007 10月6日 告成镇北沟村 汇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告成分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 关于反映“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问题
调查组要求该企业在装卸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在料库外装卸,严禁露天堆放。


60 第九批 HN-09-008 10月5日 君召乡陈窑村 君召乡陈窑村村委向西500米仝进军洗砂厂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无环保手续;2.洗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未做防渗的土坑里;3.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1、关于反映“该砂厂无环保手续”问题
经调查组现场调查,仝敬军洗砂厂生产不到一周,且机械设备全部为新安装设备,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截止10月6日,设备已拆除,已取缔到位。
2、关于反映“洗沙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未做防渗的土坑里”问题
该洗沙厂的工艺主要是用清水将沙里土质洗出,然后水沉淀后二次利用,且能做为灌溉用水,取缔后沉淀池中的水已经灌溉附近农田,沉淀坑已经被填平。
3、关于反映“原料未做任何防尘措施露天堆放”问题
所有原料堆目前已全部用防尘网覆盖到位。
君召乡政府对陈窑村村委委员冯晓飞进行通报批评。
61 第九批 HN-09-009 10月6日 卢店镇槐树坪 卢店镇槐树坪中国石化加油站对面无名物料堆场 经现场检查,沙堆露天堆放,未采取扬尘治理措施。 1.要求徐占省对裸露的物料进行覆盖,对堆放物料的场地进行围档。
2.要求栗子沟村加大巡查力度,在徐占省使用物料时对物料覆盖情况进行查看,发现裸露情况及时处理。
卢店镇政府对栗子沟村委主任张振杰进行诫勉谈话。
62 第九批 HN-09-010 10月3日 卢店镇张家门村 亿中耐材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排气筒排高度不到15米, 产尘工序未安装集尘罩; 2.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1、关于反映“排气筒高度不到15米,产尘工序未安装集气罩”问题
调查组现场要求登封市亿中耐材有限公司立即对排气筒进行加高,对破损集气罩进行更换,防止无组织排放。截至2018年10月4日,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关于反映“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问题
该企业在2018年10月3日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组离开后,立即对原料进行覆盖,截至2018年10月4日中午,物料已经全部清运入库。
针对登封市亿中耐材有限公司“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的问题,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63 第九批 HN-09-011 10月3日 卢店镇张家门村 卢店镇腾达磨料厂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现场临时停产。存在问题:1.环评影响登记表上要求生产在破碎、筛分、包装等环节通过布袋除尘器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但是现场北边破碎有一套除尘装置但是无集尘罩,无组织排放严重,排气筒高度不够15米;2.南边的筛分、包装厂未安装除尘器设施。 1.关于反映“环境影响登记表上要求生产在破碎、筛分、包装等环节通过布袋除尘器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但是现场北边破碎有一套除尘装置但是无集尘罩,无组织排放严重,排气筒高度不够15米”问题
调查组要求登封市卢店镇腾达磨料厂立即对排气筒进行加高,对破损集气罩进行更换,防止无组织排放。截至2018年10月4日,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关于反映“南边的筛分、包装厂未安装除尘器设施。”问题
调查组要求该企业对南边的筛分、包装车间除尘设备及时维护更换布袋,对车间卫生进行打扫,保证车间干净整洁。
针对登封市卢店镇腾达磨料厂“无组织排放”问题,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进行立案处罚,拟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64 第九批 HN-09-012 10月4日 宣化镇 永太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未验先投;2.回转窑废气经除尘器除尘后直接排放,双碱脱硫装置停用;3.窑头除尘器未运行。 
1、关于反映“未验先投”问题
郑州永太丰耐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已经签订了项目竣工验收合同,由于设备近9年未使用,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现处于调试阶段未进行正式投产,故不属于“未验先投”。
2、关于反映“回转窑废气经除尘器除尘后直接排放,双碱脱硫装置停用;窑头除尘器未运行”问题
郑州永太丰耐材有限公司在调试期间,检修不当,操作人员管理疏忽,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停止试运行所致。调查组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生产设备调试。目前,该公司已停止试运行。
针对郑州永太丰耐材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人民币拾万元整。
该案件目前已移交登封市环境警察大队处理中

65 第九批 HN-09-013 10月13日 宣化镇青石沟村 丰华工贸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露天筛分,未安装收尘设施;2.原材料露天堆放。 1、关于反映“1.露天筛分,未安装收尘设施”问题
 10月13日,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车间内堆满原料,临时将筛子放在密闭车间外,但是没有使用,正常情况下是在全密闭车间内作业,密闭车间内安装有喷淋降尘设施,有效控制了筛子在使用中产生的扬尘。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原材料露天堆放”问题
对露天堆放的原材料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待车间内的原材料消耗一部分有地方存放时,把覆盖的原材料全部转运到车间内存放,目前所有原材料已入库完毕。
针对登封市丰华工贸有限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问题,登封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进行立案处罚,拟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66 第九批 HN-09-014 10月1日 中岳办交河口村 新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抛丸废气排气筒高度未到达环评要求的15米。 关于反映“抛丸废气排气筒高度未达到环评要求的15米问题”问题
调查组人员通过10月8日上午现场查看该公司环评及批复,发现该公司环评批复中抛丸工段排气筒是15米,验收报告郑环验书【2012】7号内容表明,抛丸清理废气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由12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标准的50%要求。鉴于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10月1日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该公司于10月2日按照环评批复的排气筒15米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67 第十二批 HD-12-001 11月20日 大冶镇沙沟村 郑州市集华嵘昌实业有限公司粘土矿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堆场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 堆场堆放的物料已经全部清理到位。
下一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大冶镇政府加强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经登封市大冶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海彬同志全镇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