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4-18 17:05 信息来源: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访问量:

尊敬的姜蔼芬、李振勋、李瑞生、周振岳、王欣、王红梅、王慧琴、杨省振、冯文娜、高峰杰、秦慧君、崔建峰、孙全林、孙文彪、牛宗涛、刘舰莉等16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屠宰市场管理建设登封生猪屠宰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市原有两家生猪屠宰企业:登封市郑通食品有限公司(大冶镇新兴沟村)和登封市城区屠宰厂(少林办耿庄村西)因环保问题被依法停业整顿,以及《生猪定点屠宰证》被郑州市政府依法注销的情况,畜牧中心高度重视,主动向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协及相关领导汇报,拿出建设方案,研究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屠宰市场监管,做好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外埠入登猪肉产品监管工作,确保我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一、关于加强屠宰市场管理工作

  1.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和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宣传疫病防控、屠宰管理、猪肉产品质量鉴别等法律法规及公众消费安全知识,通过宣传,提高饲养、屠宰、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知法守法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肉品卫生安全意识。

  2.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联合食药监、公安、工商、市场发展、乡镇政府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齐抓共管,持续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肉品专项整治工作,净化肉品市场经营环境,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上市销售,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3.做好外埠入登猪肉产品监管。一是组织协调外埠生猪屠宰企业和本市猪肉批发企业对接,拓宽购货、销售渠道,全力确保市场供应,满足全市人民群众肉品消费需求;二是肉品销售严格执行备案制和肉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供应我市的大型屠宰、肉联企业,必须在畜牧中心备案,肉品到达批发、零售所在地查验相关随附证明、手续齐全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二、关于登封市生猪屠宰场建设工作

  1.督促原有两个屠宰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完善各项手续。畜牧中心做好相关手续办理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沟通,以便屠宰场申请证照,恢复生产。

  2.多渠道建设登封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尽快重启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一是政府提供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定点屠宰场建设,惠及民生。二是政府牵头,部门协调,民间投资,合理规划、选址布局,建设登封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2018年4月18日